20世纪70年代,美国的医疗保健成本急剧上升,政府和保险公司开始寻求新的医疗费用支付方法。此时,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Robert B. Fetter和John D. Thompson提出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(DRG)的概念。DRG是一种将类似的病例进行分组的方法,目的是将医疗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分配到不同的付费组中,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。
1978年,美国医疗保险部门(Health Care Financing Administration,HCFA,现在称为中心医保部门)开始在一些医院试行DRG付费制度。1983年,该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。DRG制度的实施使得医院可以根据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情况,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。同时,DRG制度也促使医院更加关注医疗质量和效率。
随着DRG制度的推广,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采用这种医疗费用支付方法。目前,DRG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的主流方式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