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急值 (Critical Values)是指某项或某类检验异常结果,而当这种检验异常结果出现时,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,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,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,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,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,失去最佳抢救机会。 存在的问题
从对检验危急值项目的设置,出现危急值后的处理和有关检验危害值制度的调查情况分析,我们认为检验危急值设置,报告等内容,多数医院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。 有关危急值制度建设不完善。 目前检验危急值设置和报告大多数医院还刚开始或尚未开始,整个程序还很不完善。亟待检验人员从识别、报告以及了解临床反馈过程中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,包括设置项目、完成计算机识别程序,尽快发出报告记录等,用规章制度形式予以巩固。 项目设置不切实际,如有的过少,无法满足临床要求,有些过多以致降低了对危急值的重视和警惕性。
根据调查,比较公认的K、Na、Ca、葡萄糖、血气分析、TNI 和血细胞计数是可行的。其他不同医院根据需要还可设置胆碱脂酶、胆红素、凝血因子等。
对有些可能构成生命危险的检验项目,亦设可能危急值一类,如肾功能、AMY、CSF、血药浓度、Mg等,但不应把一些疾病危险因子和诊断性指标,如血脂、肿瘤标志物等一并进入危急值行列,这显然与危急值的含义相背。 对检验危急值设置的重要性,必要性认识不足。
特别对检验危急值的定义认识模糊,混淆了危急值和参考值、医学决定水平及复查值的界限。我们认为通常为界定检验结果是否正常,常用参考值表示。 参考值是指在一组特定人群(未查到有与该疾病相关的检验项目)用特定方法测定的一组生理-生化数据。其结果范围包括95.4%人群。患者测定值在此范围即称作参考值。当低于或高于此范围一量值,表示患者可能存在健康问题,而需作进一步检查和治疗,该量值称医学决定水平。 当一种提示病人可能处于生命危急边缘状态检验结果出现时,此时如能给予及时、有效的治疗,患者生命可能得以挽救,否则可能产生严重后果。这种提示生命危险状态的检验结果才称作危急值(critical alue)。 对设立危急值项目和界限值的几点建议 1 必须联系临床实际制订危急值 制定危急值必须明确检验危急值的含义,联系自己单位的临床实际,不能照搬别人的,而应辨证地制定出适用于自己单位的项目和数值,切忌把正常参考值上下限当作危急值界限。
有的试验可以有高低两个危急值,如血糖、血钾、血钙。有的试验只有高限,无低限,如血肌钙蛋白、胆红素。有些仅有低限,没有高限,如胆碱脂酶、动脉血氧分压等。制订检验危急值项目不宜过多,否则容易降低人们对这些数值的认识,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。 2 制定检验危急值必须适合医院病人群体的特点 危急值可受患者属性,如年龄、性别、种族,甚至地域等影响,也可应检验方法学不同而异,只有根据医院病人群体特点制定,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危急值。
比如新生儿病房不能借用为成人制订的危急值,因成人血糖2.2 mmol/L被定为低危急值,而新生儿对低血糖耐受性优于成人,对该值不一定有生命危险,反之,新生儿血糖上限16.5 mmol/L低于成人,若新生儿用成人血糖高危急值,就会放松警惕,达不到高危急值的警示作用。 此外,有些试验测试结果虽不表达危及生命,但对环境或公共卫生安全造成较大伤害,如甲类传染病和若干乙类传染病,体检中高ALT、高AFP也应当“危急值”及时通知。 3 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 因检验工作者临床知识相对欠缺,在项目设置时应征求临床意见,项目设置后在执行过程中应经常向临床了解项目可行性,了解报告后病人处理情况,是否从早期报告中取得改善机会,如何避免在报告传递中延误,甚至发生对方拒收或接收后拒绝告诉工号姓名等。每年作一次回顾性小结,内容可包括项目设置,报告情况,并作出适当修正等。 4 设立可能危急项目限值 危急值项目及界限的制定是比较复杂,如有些试验数值的变化,虽不即刻危及生命,但对病人也具有一定威胁,我们认为可把这类试验的数值定为准危急值或可能危急值,有利于检验人员和临床医生注意,及时给患者作必要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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